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0-051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479,961 股,涉及激励对象为 122
人,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占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2.55%。
2、截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1,479,961股进行回购注销,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745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28 元/股。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3 月 30 日至 2018 年 4 月 11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18 年 6 月 6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向 113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975.4 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9 年 3 月 26 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向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204.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 100 名首次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的 755,772
股限制性股票流通上市。
10、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993,228 股
限制性股票,并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
11、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等不符合激励的情形,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634,000 股
限制性股票,并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完成相关回购注销手续。
13、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 1,022,939 股限制性股票流通上市,其中包括
87 名首期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的 798,100 股限制性股票,29 名预留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的 224,839 股限制性股票。
15、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1,479,961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公司需要对该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479,961 股限制性股票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回购注销原因 批次 人数 回购数量(股)
因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 首期 88 865,900
合全部解锁要求 预留 29 241,061
首期 3 198,000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预留 2 175,000
合计 - 122 1,479,961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节 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原则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同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六节 本激励计划
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四)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由于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2018-2019 年度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发放,因此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745-0.34+0.34=7.745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7.28-0.34+0.34=7.28 元/股。
公司已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1,268,829.73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7-67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2 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实
收资本情况,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0 年 7 月 2 日止,贵公司已支付限
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11,268,829.73 元,其中减少实收资本人民币1,479,961.00 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9,788,868.73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884,026,738 股变更为 882,546,777 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 增加(股) 减少(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60,128,337 - 1,479,961 458,648,376
其中:高管锁定股 451,737,276 - - 451,737,276
股权激励限售股 8,391,061 - 1,479,961 6,911,1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3,898,401 - - 423,898,401
股份总数 884,026,738 - 1,479,961 882,546,777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