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0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931,618.00 股,涉及激励对象为 227
人,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4.49%。
2、截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公司同意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1,931,61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78 元/股。现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2 年 4 月 1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崇
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227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33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6、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
司披露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
7、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8、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49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86.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65 元/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10、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 208 名激励对象申请解锁 2,762,482.00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1,931,61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3 年 6 月 26 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的 2,762,482.00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2、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1,931,61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首次授予的 227 名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 D,个人
级解除限售比例为 0,不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公司将对其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有 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余208 名激励对象在按照公司级解除限售比例 93.67%和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计算后,第一期剩余不符合解锁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的情形,公司需要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931,618.00 股限制性股票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931,6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占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4.49%,涉及 227 名激励对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授予股数 已解锁限制性 本次注销限制性 剩余限制性股票
(股) 股票(股) 股票(股) 数量(股)
余忠 董事、副总经 480,000 94,419 49,581 336,000
理、董事会秘书
彭卫红 董事、副总经理 480,000 94,419 49,581 336,000
赵金秋 财务总监 239,000 53,729 17,971 167,3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2,131,000 2,519,915 1,814,485 7,796,600
(业务)骨干(224 人)
合计 13,330,000 2,762,482 1,931,618 8,635,900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五节 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原则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本次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同时,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六节 本激励计划
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四)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由于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2022 年度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发放,因此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78-0.29+0.29=5.78 元/股。
4、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1,164,752.04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粤验〔2023〕7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减少注册资本
及股本的情况,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贵公司已减少
实收资本人民币 1,931,618.00 元,其中,贵公司共计支付褚睿、张分龙、姚巍等
227 名激励对象回购款人民币 11.164,752.04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变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91,752,352.00 元 , 累 计 实 收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091,752,352.00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将由 1,093,683,970 股变更为
1,091,752,352 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