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磷酸铁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21 年 12 月 3 日,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光股份”)
与浙江拓安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安时公司”)、泰州安时新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时新能合伙企业”)、吴雪峰等签署了《磷酸铁锂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投资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安时公司”或“标的公司”)。各方约定微光股份出资 1,200 万元,持股占比 20%;拓安时公
司出资 1,740 万元,持股占比 29%。安时新能合伙企业出资 3,060 万元(吴雪峰将其持有优
安时公司的 1%股权转让给安时新能合伙企业),持股占比 51%;全部出资均以货币方式出资。优安时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0 万元增加至 6,000 万元。
2、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以自有资金 1,200 万元入股优
安时公司,参与磷酸铁锂项目。公司本次《合作协议》签署的审批权限在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一)浙江拓安时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浙江拓安时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7DRX2L3J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 姜立娜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华路 1 号 9 幢 1 楼 066 号工位
7、主营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
8、实际控制人:吴雪峰
9、股权结构:吴雪峰持股 70%、杭州拓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0%。
10、拓安时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泰州安时新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名称:泰州安时新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91MA274JAG5U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吴雪峰
5、出资额:1000 万元人民币
6、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西路 168 号 3 号楼 304
7、主营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8、实际控制人:吴雪峰
9、股权结构:吴雪峰持股 68%、何小龙持股 10%、金传洪持股 9.14%、郭斌持股 7.14%、
赵奇持股 5.72%。
10、安时新能合伙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143050988A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何平
5、注册资本:22963.2 万元人民币
6、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开发区兴中路 365、366 号
7、主营业务:电机、风机、微特电机、驱动与控制器、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泵、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货物、技术进出口。
8、实际控制人:何平
三、优安时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优安时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278RC27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吴雪峰
5、住所:泰兴市黄桥镇工业园区通站路 8 号
6、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0 日
7、营业期限: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9、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10、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比例
泰州安时新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85 货币 99%
吴雪峰 15 货币 1%
总计 1,500 / 100%
11、优安时公司目前净资产为 0。
12、优安时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3、优安时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定价政策及依据
各方以认缴金额占比注册资本比例确认持股比例。
五、《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支付方式
优安时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6,000 万元,其中微光股份出资 1,200 万元,持股占比 20%;
拓安时公司出资 1,740 万元,持股占比 29%。安时新能合伙企业出资 3,060 万元(吴雪峰将
其持有优安时公司的 1%股权转让给安时新能合伙企业),持股占比 51%;全部出资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比例
泰州安时新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60 货币 51%
浙江拓安时科技有限公司 1,740 货币 29%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200 货币 20%
总计 6,000 / 100%
2、支付期限:认缴出资应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分步到位。
3、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4、同业竞争相关条款:吴雪峰、安时新能合伙企业承诺在优安时公司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从事、投资、参与与优安时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不得将本属于优安时公司的商业机会介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为任何第三方招揽优安时公司的关键人员。如吴雪峰、安时新能合伙企业违反本条约定,吴雪峰、安时新能合伙企业因此取得的全部利益归优安时公司所有,由此造成的其他各方或优安时公司损失应负责赔偿。
5、吴雪峰、安时新能合伙企业负责在本协议签署后 2 周内,将常州普格纳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按 2021 年 10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全部转让给优安时公司,成为优安时公司 100%
全资子公司。吴雪峰承诺其本人及常州普格纳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干法混料磷酸铁锂相关无形资产,均无偿转让给优安时公司。
6、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通知后 15 日内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否则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退出优安时公司,守约方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该等损失按守约方因退出优安时公司而无法收回的货币投资本金为限。
7、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治理的约定
(1)优安时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最高权力机构。
(2)优安时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优安时公司不设监事会,设 1 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8、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五、《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揭示
(一)对公司的影响
优安时公司拥有干法混料磷酸铁锂材料的生产工艺技术,产品性能良好,加工成本相比同行业较低,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看好磷酸铁锂市场发展前景,投资该项目旨在把握新能源大发展的投资机会,拓宽公司投资领域及盈利渠道,获得资本增值收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稳定增长。
(二)风险揭示
优安时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磷酸铁锂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