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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8

微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1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
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现场及
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胡小明女士、沈梦晖先生、沈建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何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邵国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内部委员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1)同意何平先生、邵国新先生、沈建新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何平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沈梦晖先生、胡小明女士、倪达明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沈梦晖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胡小明女士、沈建新先生、邵国新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小明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沈建新先生、沈梦晖先生、何思昀女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沈建新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邵国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1)同意聘任何思昀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聘任倪达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聘任刘海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聘任张有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思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何思昀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71-86240688;

  办公传真:0571-89165959;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

  办公邮箱:service36@wgmotor.com。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王楠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71-86240688;


  办公传真:0571-89165959;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

  办公邮箱:service37@wgmotor.com。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春露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微光技术通过省产交所参与竞拍浙江马尔 51%股权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参与竞拍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浙江马尔风机有限公司 51%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内代表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参与竞拍相关事宜及签署后续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披露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微光技术通过省产交所参与竞拍浙江马尔 51%股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60)。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简历

    何平先生: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高级
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副校长,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厂长,杭州市余杭区第九届政协委员,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为公司董事长、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人大代表。

  何平先生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何思昀女士为父女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邵国新先生: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
1989 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学生科科员,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销售经理、副厂长,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职,现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邵国新先生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邵国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思昀女士:女,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政协委员。

  何思昀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何平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思昀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倪达明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经济师。历任日立化成(新加坡)有限公司职员,浙江长城电子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员,浙江顺风电子技术公司技术员,浙江鼎鑫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销售部部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倪达明先生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倪达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建新先生: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教
授。曾任新加坡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博士后,英
国 Sheffield University 电子电气工程系研究助理,英国 IMRA Europe SAS, UK
Research Centre 电气部研究工程师,现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沈建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建新先生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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