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6-010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召
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燕现军先生(董事长)、许洪波先生、陈向军先生、王成伟先生、张宏山先生;
独立董事:傅仁辉先生、李春成先生、郑文革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王高强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傅仁辉先生、郑文革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春成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3 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上述董事简历可详见公司 2026 年 1 月 23 日、2026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成员
审计委员会 傅仁辉 李春成、陈向军
提名委员会 李春成 郑文革、燕现军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郑文革 傅仁辉、王高强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燕现军 许洪波、王成伟、张宏山、李
春成、郑文革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
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傅仁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许洪波先生
2.副总经理:陈群先生
3.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小俊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潘金良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李小俊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潘金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小俊 潘金良
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高铁新城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高铁新城秀
水河路 3 号领航大厦 3 栋 水河路 3 号领航大厦 3 栋
电话 0519-85778588 0519-85778588
传真 0519-85778196 0519-85778196
电子信箱 crcchem@crcchem.com crcchem@crcchem.com
四、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独立董事朱利民先生、郭宝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非独立董事杨士旭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朱利民先生、郭宝华先生、杨士旭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妥善做好工作交接或者依规接受离任审计。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6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许洪波,男,197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毕业于武汉大学热能工程专业,2006 年取得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
子技术系电气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1999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阳城国际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策划部专业工程师;2004 年 4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华
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技术支持部专业工程师、经营策划部高级经理;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8 月担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运营部高级经理;
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10 月历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高级经理、
战略发展部主任分析师、战略发展部助理总监;2014 年 10 月至 2017 年 6 月,
历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专业总监、纪检监察部助理总监;2017 年 6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副总裁。2022 年 6 月至
2025 年 1 月担任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在 2022 年 6 月
至 2024 年 6 月期间,挂职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委常委、副市长。2025 年
1 月起担任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 年 2 月起担任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烟台华润锦纶有限公司董事、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董事、华润化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述任职外,许洪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披露日,许洪波先生通过参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6,3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9%。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陈群,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陈群先生于 1990 年至 2005 年历任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化纤涤纶四厂聚酯车间值班长及主任、瓶级切片事业
部技术开发科长、经理助理、副经理、瓶片生产中心副主任,2005 年至 2013 年任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至2019 年任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9 年任公司助理总经理。
2020 年 1 月 15 日经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助理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群先生通过参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78,166 股,通过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 171,684 股(其持有该计划份额 1,950,093.06 份,占该项计划比例为 12.13%,该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415,470 股)。陈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李小俊,男,198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预算经理,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 年 4 月入职公司。2025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华润化
学材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迅达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华润化工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华润石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除上述任职外,李小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