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3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何平先生、邵国新先生、何思昀女士、倪达明先生、刘海平先生、李磊先生;
独立董事:沈建新先生、胡小明女士、沈梦晖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中沈梦晖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公司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体如下:
股东代表监事:张继生先生、陈华平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林金静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胡雅琴女士、非独立董事董荣璋先生、独立董事吴建华先生和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俞翔女士在任期届满后离任。胡雅琴女士、董荣璋先生、吴建华先生和俞翔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胡雅琴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3,498,300 股,持股比例为 1.52%;董荣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269,100 股,持股比例为 0.12%;俞翔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538,200 股,持股比例为 0.23%。离任后,胡雅琴女士、董荣璋先生和俞翔女士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做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按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新任董事、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和本公告披露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和《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