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TaichengPharmaceuticalCo.,Ltd.
(注册地址:台山市北坑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台城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2,500万股
拟发行新股数量 2,500万股
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后总股本 10,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许丹青、许为高、许松青、许恒青和许丽
芳均承诺:(1)除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
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本次发行前 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
股东所持股 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份的流通限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赵瑞胜、陈习良;公司股东、董事
制和自愿锁
罗东敏;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之刘广涛、何文彬承诺:(1)自公司股
定的承诺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
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
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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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城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公司其他股东深圳市合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叶宏壮、黄燕玲、伍清
华、陈光廷、杜永春、余礼任、董舒敏、陈白桦、伍伟成、沈文燕、李秀
珍、韦衍练、薛雷发、洪全和许怀国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许丹青、许为高、
许松青、罗东敏、赵瑞胜、陈习良、杜永春、陈光廷、何文彬和刘广涛还
均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
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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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城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由发行人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已公开发售的
股份。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以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补充披露的未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
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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