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股票代码:002728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债券代码:128025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长兴路 9、11 号)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数量:20,146,514 股
(二)发行价格:13.65 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274,999,916.10 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268,891,257.70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一)股票上市数量:20,146,514 股
(二)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10 月 11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
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2
目 录......3
释义......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9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19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2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5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27
八、其他重要事项......28
九、备查文件......28
释义
在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特一药业 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本次发行 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国香、安联保险资产管
发行对象、认购方 指 理有限公司-安联裕远瑞汇 1 号资产管理产品、夏同山、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阮传
明
A 股 指 中国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三年及一期 指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 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大信、审计机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
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公司章程》 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认购邀请书》 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EYI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成立时间 2002 年 5 月 23 日
上市时间 2014 年 7 月 31 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特一药业
股票代码 002728.SZ
注册资本 32,094.760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许丹青
董事会秘书 陈习良
住所及邮政编码 台山市台城长兴路 9、11 号(529200)
电话号码 0750-5627588
传真号码 0750-562700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tczy.com.cn
电子邮箱 ty002728@vip.sina.com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主营业务 药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医药制造业(凭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保健品生产;医疗
经营范围 器械、日用品批发;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26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并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3 年 9 月 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特一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7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自
2023 年 7 月 24 日(T-3 日)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T 日)上午 9:00 前共向 197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
请文件。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具体发行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含发行人以及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基金公司 70 家、证券公
司 43 家、保险机构 27 家、其他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37 家。
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
相关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要求;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数量分配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信息。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3 年 7 月 27 日(T 日)上午 9:00-12:00,在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
师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 20 份申购报价单,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完整地提供了全部申购文件,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中午 12:00 时,除 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
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 16 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号 申购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