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
已提交 2019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2019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了相关
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除履行完上述审批
程序外,尚未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反复沟通论证,决定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近期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主要是基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终止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考虑到近期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