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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15 深市 金字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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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0-12-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2010 年12 月2 日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公司”、“本公
    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
    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
    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
    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和“公司
    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及其他全体股东施延助、
    施文、施雄飚、薛长煌、王伟胜、韦国忠、胡岿、吴月肖、夏璠林、
    夏红阳、张约爱、王蔚婷、王启辉、李发新、肖国建、严小青、吴雪
    松、方张财、孙淑军、施国元、陈顺通、陈选席、夏飞、陈红、项旭
    能、朱美丹、陈君子、蒋建聪、吴秋旗、杭州恒祥投资有限公司、上
    海创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承诺外,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施延军、薛长煌、施延助、王伟胜、
    吴月肖、王蔚婷、吴秋旗、吴雪松、胡岿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
    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0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 月修订)》而编制,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金字火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2 号文核准,本公
    司公开发行1,8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
    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7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1,480 万股,发行价格为34 元/股。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 [2010]387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金字火腿”,股票代码“002515”;
    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480 万股股票将于2010 年12
    月3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
    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
    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
    查阅上述内容。
    二、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12 月3 日
    3、股票简称:金字火腿
    4、股票代码:00251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35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85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
    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及其他全体股东施延助、施文、施雄飚、薛长煌、王伟胜、韦国忠、胡岿、吴月肖、夏璠
    林、夏红阳、张约爱、王蔚婷、王启辉、李发新、肖国建、严小青、
    吴雪松、方张财、孙淑军、施国元、陈顺通、陈选席、夏飞、陈红、
    项旭能、朱美丹、陈君子、蒋建聪、吴秋旗、杭州恒祥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创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承诺外,持有公司股份并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施延军、薛长煌、施延助、王伟
    胜、吴月肖、王蔚婷、吴秋旗、吴雪松、胡岿承诺: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上
    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
    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
    网上发行的1,48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持股数(万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一 发行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 施延军 2,036.00 27.70 2013 年12 月3 日
    2 施延助 1,000.00 13.61 2013 年12 月3 日
    3 施 文 500.00 6.80 2013 年12 月3 日
    4 施雄飚 500.00 6.80 2013 年12 月3 日
    5 薛长煌 500.00 6.80 2013 年12 月3 日
    6 恒祥投资 400.00 5.44 2013 年12 月3 日
    7 王伟胜 100.00 1.36 2013 年12 月3 日
    8 创和投资 50.00 0.68 2013 年12 月3 日
    9 韦国忠 40.00 0.54 2013 年12 月3 日
    10 胡 岿 40.00 0.54 2013 年12 月3 日
    11 吴月肖 35.00 0.48 2013 年12 月3 日
    12 夏璠林 31.00 0.42 2013 年12 月3 日
    13 夏红阳 30.00 0.41 2013 年12 月3 日
    14 张约爱 30.00 0.41 2013 年12 月3 日
    15 王蔚婷 30.00 0.41 2013 年12 月3 日
    16 蒋建聪 30.00 0.41 2013 年12 月3 日
    17 王启辉 25.00 0.34 2013 年12 月3 日
    18 李发新 20.00 0.27 2013 年12 月3 日
    19 吴秋旗 20.00 0.27 2013 年12 月3 日
    20 肖国建 10.00 0.14 2013 年12 月3 日
    21 严小青 10.00 0.14 2013 年12 月3 日
    22 吴雪松 10.00 0.14 2013 年12 月3 日
    23 方张财 8.00 0.11 2013 年12 月3 日
    24 孙淑军 8.00 0.11 2013 年12 月3 日
    25 施国元 7.00 0.10 2013 年12 月3 日
    26 陈顺通 6.00 0.08 2013 年12 月3 日
    27 陈选席 5.00 0.07 2013 年12 月3 日
    28 夏 飞 5.00 0.07 2013 年12 月3 日
    29 陈 红 5.00 0.07 2013 年12 月3 日
    30 项旭能 3.00 0.04 2013 年12 月3 日
    31 朱美丹 3.00 0.04 2013 年12 月3 日
    32 陈君子 3.00 0.04 2013 年12 月3 日
    小计 5,500.00 74.83 ——
    二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1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70.00 5.03 2011 年03 月3 日
    2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480.00 20.14 2010 年12 月3 日
    小计 1,850.00 25.17 ——
    合计 7,350.00 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
    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文名称: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JINZI HAM CO.,LTD.
    2、注册资本:7,35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施延军
    4、成立日期:1994 年11 月15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08 年2 月15 日
    5、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 号
    6、邮政编码:321016
    7、董事会秘书:王蔚婷
    8、电话号码:0579-82262717
    传真号码:0579-82261997
    9、发行人电子信箱:jinziham@jinzichina.com
    10、公司网址:http://www.jinzichina.com
    11、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火腿及火腿系列产品、腌腊制品、酱
    腌菜、肉类罐头、调味品(火腿系列);批零:定型包装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 年7 月24 日);农副产品批零;出口本
    企业自产的产品。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前置许可证及专项审批的
    凭相关有效证件经营。
    12、主营业务:金华火腿、火腿制品等发酵肉制品及各类低温肉
    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