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任奇峰 周国华 马斌 黄柯杰
马思甜 马伯钱 刘伟
全体监事签名:
韩奇 任晓晖 吴开法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周国华 赵勤攻 马晓钟 黄特跃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释 义......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4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5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11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8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2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1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23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3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3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25
第五节 备查文件......30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金字火腿、发行人、本公司、 指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金字火腿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
行股票 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
《认购邀请书》 指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
邀请书》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指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甬兴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除特别说明外,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上述相关议案。
因全面实施注册制,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
司修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3 年 3 月 2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 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
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字火腿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0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5,000 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
423 号),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日止,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
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 1,049,999,995.68 元。
2023 年 8 月 10 日,甬兴证券在扣除承销费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
股款。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426 号),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已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32,300,88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2 元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9,999,995.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921,981.96 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8,078,013.72 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 232,300,884.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805,777,129.72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32,300,884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即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105,000.00 万元除以发行底价 3.68 元/股为 285,326,086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
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四)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8月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3.68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3.68 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4.52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比率 98.35%,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9,999,995.6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921,981.9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8,078,013.72 元。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贵龙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向深交所报送《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拟向 108 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
发送认购邀请书。上述 108 名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