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17-091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停牌有关情况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开市起停牌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拟向福建神农菇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菇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神农菇业100%股权及向江苏裕灌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灌农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裕灌农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披露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并于2017年4月12日披露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12日开市起复牌。
2017年6月9日,公司收到裕灌农业《终止交易告知函》,裕灌农业股东拟
与公司终止本次交易,鉴于该事项对公司本次重组造成重大影响,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广中茂,股票代码:002509)自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7年6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暨股票停牌公告》。
停牌后,经与有关方协商,公司拟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调整,预计将构成方案重大调整。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须重新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披露交易方案调整后的有关文件。与此同时,公司原披露重组预案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9月30日,已过有效期,现拟调整为2017年5月31日。此外,根据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情况,公司可能需要对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工作进行评估。鉴于此,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7月13日前披露调整后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鉴于裕灌农业股东提出终止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裕灌农业 100%股权事项,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上述事项,并同意公司解除与裕灌农业股东签署的相关框架协议。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将调整为神农菇业100%股权,不再包括裕灌农业100%股权。神农菇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池茂连、杨丽清夫妇,二者合计持有神农菇业 33.60%的股份。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根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推进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银河证券签署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独立财务顾问之协议书之终止协议》,银河证券不再担任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已聘请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担任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鉴于万联证券尚未完成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尽职调查工作,暂无法对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出具相关文件,公司无法在2017年8月13日前披露调整后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
三、后续工作及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广中茂,股票代码:002509)自2017年8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公司承诺在2017年9月12日前披露调整后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2017年9月12日前披露调整后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万联证券、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将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