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将持有的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汇电缆”)51%股权转让给蒋建强、储美亚,交易价格以不低于 14,000 万元,且不得低于基准日评估值的 60%确定,实际价格参照恒汇电缆全部股权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51%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认。其中,蒋建强受让公司
所持有的恒汇电缆 26%股权,储美亚受让公司所持有的的恒汇电缆 25%股权。目前,公司正在筹备恒汇电缆审计评估的相关工作。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蒋建强
住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
身份证号码:320223196304******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4 月出生,高中学历。曾任宜兴市
丰义建材经销部经理,宜兴市恒汇物资经营公司经理,恒汇电缆副总经理,现任恒汇电缆副董事长、总经理。
2、姓名:储美亚
住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
身份证号码:320223196308******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8 月出生,高中学历。现任恒汇电
缆办公室主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 称:无锡市恒汇电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70353341XG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宜兴市官林镇丰义锦丰路 1 号(经营场所①:宜兴市官林镇丰义锦
丰路 9 号;经营场所②:宜兴市官林镇丰义西环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蒋建强
注册资本:202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宜兴市官林镇丰义锦丰路 9 号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塑料制品的
制造、销售;金属材料的加工、销售;建筑材料、电工器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宜兴市官林镇丰义西环路 16 号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塑料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的加工、销售;建筑材料、电工器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恒汇电缆资产总计 75,721.60 万元,净资产 36,285.60
万元,负债总计 39,436 万元;营业总收入 60,204.46 万元,利润总额 2,286.88 万
元,净利润 1,928.07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恒汇电缆资产总计 73,325.08 万元,净资产 36,245.59
万元,负债总计 37,079.49 万元;营业总收入 40,684.20 万元,利润总额 1,130.77
万元,净利润 960.00 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出售股权后,恒汇电缆股权结构如下:
转让股权前 转让股权后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 资 额 出 资 额
(万元) 出资比例 (万元) 出资比例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0302 51% 0 0
蒋建强 货币 5050 25% 10302 51%
储美亚 货币 4848 24% 9898 49%
合计 20200 100% 20200 100%
目标股权交割前不会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目标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将持有的恒汇电缆 51%股权转让给蒋建强、储美亚,交易价格以不低于
14,000 万元,且不得低于基准日评估值的 60%确定,实际价格参照恒汇电缆全部
股权评估值(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51%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
认。具体由双方商议签订协议。待恒汇电缆审计、评估完毕,公司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股权不涉及土地租赁情况,交易涉及人员安置将在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妥善安置。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售恒汇电缆 51%股权,符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减轻负担、轻
装前行,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将会产生处置损失,但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资金紧张,从可取得交易对方股权转让款的金额、收回恒汇电缆占用公司资金的金额等
能为公司增加净现金流,以及减少管理压力,降低经营风险,集中精力把中超电缆等全资骨干企业经营得更好,创造更高效益的角度考虑。长期看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交易完成后,恒汇电缆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