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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东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5

中超控股: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东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东 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收购霍振平持有的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中超”)2%股权(30 万股)。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常州中超 75.33%股权,常州中超依旧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霍振平原为公司副董事长,2024 年 1 月 15 日离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霍振平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2、审议程序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均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东 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和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霍振平,男,1963 年 2 月出生,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身份
证号码:410102196302******,曾任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州电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董事,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宜兴三弦庆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常州瑞丰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常州中超 2%股权。

  (二)关联关系说明:霍振平原为公司副董事长,2024 年 1 月 15 日离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霍振平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关联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  称: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09407275XP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陆洲

  注册资本:15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墨烯电缆、充电桩电缆及其他特种电线电缆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电线电缆及电力行业用石墨烯材料、石墨烯复合材料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中高压电力电缆用石墨烯复合聚烯烃高半导电屏蔽料的生产;电线电缆、电缆材料、电缆附件、电工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常州中超资产总计 4,002.75 万元,净资产 2,029.50
万元,负债总计 1,973.25 万元;营业收入 3,600.09 万元,利润总额-107.71 万元,
净利润-107.42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常州中超资产总计 3,305.69 万元,净资产 1,993.50
万元,负债总计 1,312.19 万元;营业收入 774.44 万元,利润总额-35.43 万元,净
利润-36.01 万元(未经审计)。

  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100    73.33%    1130    75.33%

          霍振平            货币    30        2%        0        0

        其他股东合计        货币    370      24.67%      370    24.67%

              合计                  1500      100%      1500      100%

  常州中超股权权属清晰,本次交易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常州中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经双方充分协商,交易价格以常州中超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35元为参考,双方商定交易价格为 1 元/股,公司收购霍振平持有的常州中超 2%股权的交易金额为 3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收购暨关联交事项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霍振平

  受让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出让方霍振平将其全部认缴出资额30万元,实缴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以人民币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2、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在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发生变更,即出让方不再享有股东权利并不再履行股东义务,受让方开始享有受让后出资比例的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能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降低管理成本与风险。公司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霍振平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东 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能提高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降低管理成本与风险。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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