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6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分两笔签署,一笔3亿元、一笔2亿元),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创”)对上述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障昆山国创的权益,公司拟就上述担保事项为昆山国创提供反担保,并与昆山国创签署《反担保合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综
合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于2021年7月1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向中国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657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授信额度协议》约定的业务范围,国显光电拟与中国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为保证本次业务的顺利开展,国显光电委托昆山市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创融”)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对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追加担保。为保障昆山创融的权益,公司拟就上述担保事项为昆山创融提供反担保,并与昆山创融签署《反担保合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4 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6 个月。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与固安云谷作为共同承租人就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和芯鑫租赁拟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共同且连带的享受和履行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公司拟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固安云谷 3.9%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固安云谷拟以其拥有的房产和土地以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2年。公司拟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拟以持有固安云谷3.62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5.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参股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2021年度公司向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显”)销售产品及其他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000万元,委托广州国显研发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00万元。本次增加预计后,公司2021年度向广州国显销售产品及其他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9,860.83万元,委托广州国显研发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311.11万元。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祥伟先生在此前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广州国显董事职务,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刘祥伟先生已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与参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6.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召开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