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7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与参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和
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参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1年度公司向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显”)销售产品及其他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29,860.83 万元,委托广州国显研发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11.11 万元 。具体 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参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参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增加 2021 年度公司向广州国显销售产品及其他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20,000 万元,委托广州国显研发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2,000 万元。2020 年度公司向广州国显销售产品及其他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5,076.75万元,委托广州国显研发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祥伟先生在此前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广州国显董事职务,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刘祥伟先生已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与广州国显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2.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年度截 上年实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 原预计发 本次增加预 调整后预 至 2021年 际发生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易定价 生金额(万 计金额(万 计金额 12 月 5日 金额(万
原则 元) 元) (万元) 已发生金 元)
额(万元)
向关联 产品销
人销售 广州国 售及其 市场公 29,860.83 20,000.00 49,860.83 10,197.49 5,076.75
产品及 显 他 允价格
其他
委托关
联方加 广州国 委托研 市场公 311.11 2,000.00 2,311.11 0 0
工及研 显 发 允价格
发
注:上述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最终数据以公司审计结果为准。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参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永宁大道 80 号
法定代表人:谯菲菲
注册资本:56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TFT-LCD、PDP、OLED 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 代及
6 代以下 TFT-LCD 玻璃基板除外);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
组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零售;电子、
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
业管理咨询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技
术推广服务;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电气设备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零售;货物进出
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广州国显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广州新型显示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9,000 74.821%
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7.857%
3 广州市增城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000 7.322%
合计 560,000 100%
广州国显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万元) 2021年 9月 30日/2021年 1-9月(万元)
总资产 416,781.92 599,146.13
净资产 275,998.25 283,740.00
营业收入 121.73 1,013.57
净利润 -7,002.47 7,741.75
注:2020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祥伟先生在此前十二个月内 曾担任广州国显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 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所以广州国显为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风险可控,日常 交易能履行合同约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 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 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严格按 照合同既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州国显为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第 6 代柔性 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的运
营主体,截至目前,该产线已实现量产交付。公司与广州国显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经营成果,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增加与参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增加与参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预计增加 2021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