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6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维信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信诺贸易”)与合肥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投”)签署《委托贷款合同》,通过采取委托贷款的方式,由合肥建投将其资金通过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向维信诺贸易发放委托贷款,贷款金额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该委托贷款事项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