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387 深市 维信诺


首页 公告 维信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维信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24

维信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1 月 23 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相关文件,对公司此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维信诺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由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向其发放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借款金额为 15 亿元人民币,该事项符合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供应链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公司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为上述委托贷款事项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有红

                        娄爱东

                          张奇峰

                                                    2021 年 11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