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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2

维信诺: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5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1 年 11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德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投票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554,587,84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0.55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12,051,1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12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142,536,6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2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10,806,1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9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人,代表股份 10,806,1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9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8,566,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43%;反对6,020,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85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784,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782%;反对
6,020,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125%;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3%。

  此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周天石律师和陈继鑫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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