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4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参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2021年度公司向参股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维信诺”)采购产品及其他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8,000万元。本次增加预计后,公司2021年度向合肥维信诺采购产品及其他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3,440.50万元。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祥伟先生在此前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合肥维信诺董事职务,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刘祥伟先生已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
务,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与参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内签订的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与江苏银行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4.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九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