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
签署《引入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引入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公司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引入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书》(以下称“《战略认购协议》”)。
2020 年 9 月 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引入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书>的议案》,公司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引入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书》(以下称“《战略认购补充协议》”)。
二、战略认购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1、合同主体
甲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甲方与乙方于 2020 年 9 月 30日签订协议。
(二)本次发行和认购股票数量的调整
1、双方同意,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和双方实际情况,甲方本次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33,210 万元调减为不超过 22,610万元。
2、双方同意,甲方本次发行的、乙方认购的甲方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由不少于 5,000万股,不超过 8,200万股调整为不少于 5,000万股,不超过 5,582 万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本补充协议的生效
本补充协议由双方签署之日成立,于《战略认购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与《战略认购协议》一同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其他事项
本补充协议构成《战略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战略认购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宜,以《战略认购协议》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