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7 号创展中心
1901、1902、1903、1923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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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
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1、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2,8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11,35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公司股东信立泰药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信立泰”)、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润复投资”)、深圳市丽康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康华贸易”)均承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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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香港信立泰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叶澄海任公司董事长期
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叶澄海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润复投资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蔡俊峰任公司副总经理期
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蔡俊峰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丽康华贸易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陆峰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
陆峰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经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3、公司目前共有15 个药品生产品种,其中有13 个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另外2 个列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由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随着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
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其它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公司药品的最高零售价
格可能会降低。
4、在本次发行前,叶澄海及其家庭成员控制本公司99.12%的股份,本次公
开发行2,850 万股后,叶澄海及其家庭成员仍将控制本公司74.23%的股份,仍处
于绝对控股地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5、公司主导产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泰嘉)系于2000 年9 月1 日申请获批
的国家二类新药,享有8 年的保护期,该品种系国内独家生产品种。在2008 年
8 月31 日到保护期到期后,其他企业可以申请仿制,仿制药的出现可能导致该
产品的价格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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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
2,8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11%
发行价格 【●●●】元
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
的市盈率
【●●●】倍(按照200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倍(按照200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
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4.12 元(按2009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的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2009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基础进行计算)。
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
的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它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
象。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
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股东香港信立泰(持股81,217,500 股)、润复投资(持股
3,034,500 股)、丽康华贸易(持股748,000 股)均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香港信立泰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叶澄海任公司
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在叶澄海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润复投资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蔡俊峰任公司副
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在蔡俊峰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丽康华贸易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陆峰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陆峰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承销方式 由招商证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
净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净额为【●●●】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主要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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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中英文
名称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ALUBRIS PHARMACEUTICALS CO., LTD.
注册资本 8,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叶澄海
成立日期 2007 年6 月29 日由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7 号创展中心1901、1902、1903、1923 室
邮政编码 518040
电话 0755-83867888
传真 0755-83867338
互联网网址 www.salubris.cn
电子信箱 info@salubris.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
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改制为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的批复》(商资批
[2007]1016 号)批准,并取得商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于2007 年6 月29 日由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信立泰”)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500 万元,
同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501124347。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2007 年6 月29 日,根据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6
月28 日出具的深南验字(2007)第096 号《验资报告》,发起人香港信立泰、
润复投资、丽康华贸易以深圳信立泰截至2007 年2 月28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85,164,534.17 元中的85,000,000 元作为出资,并按一元一股折成股本,依法整体
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各发起人按原股权比例依法享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原深圳信
立泰的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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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8,500 万元,本次发行2,850 万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11,350 万元,均为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及股份类别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5,000,000 100% 85,000,000 74.89%
香港信立泰 81,217,500 95.55% 81,217,500 71.56%
润复投资 3,034,500 3.57% 3,034,500 2.67%
丽康华贸易 748,000 0.88% 748,000 0.66%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 - 28,500,000 25.11%
合计 85,000,000 100% 113,500,000 100%
本公司全体股东香港信立泰、润复投资、丽康华贸易承诺:本公司股东香港
信立泰、润复投资、丽康华贸易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香港信立泰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叶澄海任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