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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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4,0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09年 8月 10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6,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通
限制及自愿锁定
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发行并上市后持股
7,400万股)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并上市后持股400
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
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
科兴通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GONG-EN GU)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
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
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9年 7月 3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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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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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发行并上市后持股7,400 万股)及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并上市后持股400 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
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
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经公司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的
总股本1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派现金2.50 元,共计分配股
利3,000 万元。
3、经公司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
上市以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
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1)技术更新换代的风险
光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光电子器件技术和产品也随之不断升级。如果公
司在科研开发上投入不足,技术和产品升级跟不上光通信技术升级的步伐,公司
的竞争力将会下降,持续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2)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
光电子器件行业为知识密集型行业,公司三十多年发展历程中积累的优秀人
才队伍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行业的快速发展会加大行业内各企业对人才的需
求,给公司带来现有人才流失的可能;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后,资产与业务规模的扩张将对公司的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些
因素导致公司存在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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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2007 年和2008 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
24,733.37 万元、28,594.22 万元和37,787.0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60.06% 、58.65%和57.79%。虽然公司大部分客户均为长期客户,主要
客户经营情况正常,并且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不断发展新客户,以降低对
主要客户的依赖风险,但公司一定时期内仍存在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状况。如果
公司这些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者与公司的业务关系发生变化,将给公
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4)关联交易的风险
由于上下游及历史的原因,本公司从设立之初到股份公司成立后的较长时间
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房屋租赁等经常性的关联交
易。虽然近几年公司的关联交易比例有所下降,其中:2006 年、2007 年和2008
年,对邮科院及其控制企业等关联方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570.66 万元、7,962.70
万元和10,748.6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38%、16.33%和
16.44%,但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仍将继续存在。如果未来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不能
严格按照公允的价格执行,将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从而损害本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
(5)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企业所得税一直执行国家对转制科研机构的免税政策,
2008 年1 月1 日始公司已不再享受免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公司的利润水
平将因此受到影响。2006 年和2007 年公司因享受免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
增加净利润577.90 万元和985.18 万元(按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测算)。
2008 年1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 条规定“国
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已于
2008 年12 月1 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三年有效),证书编号为
GR200842000023。公司从2008 年1 月1 日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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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不再享受免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果未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
动或本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公司净利润水平将因此受到影响。
(6)募集资金项目的市场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产能扩张较大。虽然在光电子器件市场整体需求
旺盛的背景下,公司作为国内第一的光电子器件制造商,已与国内的三大通信系
统设备商华为技术、中兴通讯、烽火通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同时阿
尔卡特-朗讯、爱立信、Opvista、Infinera、Bktel 等越来越多著名的国际通信系
统设备商也先后成为公司的重要客户;本公司也已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市场前景进
行了充分分析和论证,考虑了产品的市场需求,并对技术、销售等方面的相关细
节作了全面考量和准备。但是,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仍有可能在该
等项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7)存货跌价损失风险
2008 年底公司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分别为
4,752.23 万元、4,507.51 万元、8,530.12 万元。原材料一般是根据客户订单确
定采购量,库存期一个月左右;在产品、库存商品都是按照客户下的订单或与客
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生产的,不存在产品滞销的问题。因此,公司存货因为市
场价格波动而发生跌价损失的可能性很小。但较大规模的存货影响了公司资金周
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同时,也存在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此外,2006 年7 月,欧盟发布RoHS 指令提高电子电气设备中原材料的环
保要求,受此因素影响,非欧盟地区电子电气设备的环保要求逐步提高。公司部
分客户的产品销售区域逐步全球化,该等客户为避免电子电气设备的环保标准提
高风险,要求其供应商所采购原材料符合RoHS 的环保标准。因此,2008 年底
公司经盘存确认,对不符合RoHS 要求的库存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4.71
万元。尽管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RoHS 要求的环保标准采购原材料,但不排除
全球对电子电气设备的环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公司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