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意向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
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2,000万股,本次拟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莱士中国有限公司(各持股6,000万股)均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经发行人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发行人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为:以经审计后截至2007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基础,实施200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之后,剩余部分以及2007年6月30日以后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社会公众股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200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8,626,857.91 元(母公司报表数)。
3、2007年以来,有关监管部门对浆站进行大力整顿规范,血液制品全行业出现采浆量较大幅度下降,2006年全国供浆量为4687吨,2007年预计不超过3000吨,同比下降约40%。2007年公司血浆采集量相比2006年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公司2007年血浆采集量为223.17吨。
随着募股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对健康人血浆的需求量相对于目前公司投浆量将显著增加。公司能否获得充足的血浆供应将对公司业绩增长造成直接影响。
公司下属浆站GMP改造基本实施完成后,公司血浆采集量呈现逐月增长态势(2007年9月-2008年1月),月均增长率为12.47%。
4、公司收购部分浆站存在相关法律手续不完备的情形,除灵璧浆站及濉溪浆站之外,其他浆站收购过程中法律手续不完备不会影响收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司收购灵璧浆站时《资产评估报告》未办理备案手续,收购濉溪浆站时《资产评估报告》未办理备案手续,财政部门也尚未出具产权交易确认文件。
如果由于法律手续不完备影响灵璧、濉溪浆站收购的合法性、有效性,公司可能丧失相应的浆源。
5、本公司生产的血液制品从人血浆中提取,由于其原材料的特殊性,使得该类制品可能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交叉感染、血源性疾病传播等重大医疗事故。同时,由于受科学技术及人类认知水平的限制,仍有许多病毒未被人类发现,存在因未知病毒导致血源性疾病传播的潜在风险。如果公司生产的产品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血源性疾病传播等重大医疗事故,将可能存在导致本公司停业整顿甚至倒闭的风险。公司自1992年产品正式下线销售至今,未发生有确定的产品污染、产品病毒传播的案例,主导产品人血白蛋白的批签发记录均为合格。
6、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以借款、代垫出口费用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上述资金占用情形均发生在2007年4月之前,自2007年4月《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发生新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之前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已全部清理完毕。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科瑞天诚、科瑞集团、郑跃文、莱士中国和黄凯均已承诺未来不再发生资金占用行为。
7、科瑞集团、郑跃文、黄凯、范小清、任晓剑已分别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2条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实际控制人的锁定期限和董事、监事、高管减持比例的规定对其持有的科瑞集团、莱士中国或科瑞天诚的股权做出了锁定承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4,000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率 25%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市盈率
市净率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42元(按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数据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
发行对象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公司控股股东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莱士中国有限公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 司承诺:自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锁定的承诺: 其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上海
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承销费用
保荐费用
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费用
律师费用
上网发行费用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文名称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Shanghai RAAS Blood Products Co., Ltd.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跃文
成立日期 1988年10月29日
住所 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斗路55号
邮政编码 200245
联系电话 021-64303911
传真 021-6430400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raas-corp.com
电子信箱 raas@raas-corp.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7号文批准,由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18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 A 字[2007]0006号)。公司于2007年3月1日取得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发行人由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形式设立,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即为公司的发起人,变更设立后本公司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6,000.00 50.00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000.00 50.00
合计 12,000.00 100.00
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房产、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存货及货币资金等,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诊断试剂及检测器具和检测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等。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1、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2,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4,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以上股份全部为流通股。股东莱士中国和科瑞天诚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发行后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股东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莱士中国有限公司* 6,000 37.50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000 37.50
社会公众股股东 4,000 25.00
注:*代表为外资股股东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疫苗、诊断试剂及检测技术器具和检测技术并提供检测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本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是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产品等。
2、产品销售方式与渠道
公司产品由公司市场部直接对医药经营机构、零售药店、医院进行推广和销售,其中以向医药经营机构(经销商)直接销售为主。公司产品境外销售由公司关联方--莱士国际有限公司独家经销,公司按照莱士国际要求直接将货物发给境外客户。
3、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人血浆。单采血浆站是采集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的采供血机构,负责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提供生产用原料血浆。
4、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国内通过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共有33家,2006年仅有26家企业正常生产。除本公司之外,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主要有华兰生物、成都蓉生、上生所、四川蜀阳等几家企业。
2006年前六大血液制品企业投浆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华兰生物 成都蓉生 上海莱士 四川蜀阳 上生所 贵阳黔峰 合计
投浆量(吨) 530 400 390 350 320 300 2290
占全国总投浆 11.31 8.53 8.32 7.47 6.83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