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
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公司实际控制
人连宗敏女士将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1 年 1 月 21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
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于 2021 年 12 月30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 2020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