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连宗敏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8 人,代表股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经确认,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有 2 位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故以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为 1 名,代表股份数量1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
股份数量 70,400,11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9.6944%;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 人,代表股份数量38,3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62%。
(二)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62%;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62%;反对 35,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62%;反对 35,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62%;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62%;反对35,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62%;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62%;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62%;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7%;弃权 0 股(其中,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62%;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62%;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62%;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03%;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62%;反对3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