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有效期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4 日。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2023 年 12 月 16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
进,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14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其
他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