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7-027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富裕仓储(深圳)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0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富裕仓储(深圳)有限公司发行128,541,423股股份、向九江易维长和信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5,204,200股股份、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7,655,542股股份、向宋济隆发行12,602,100股股份、向母刚发行7,561,260股股份,向刘志新发行6,301,050股股份、向苏州亚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410,735股股份、向上海亚商华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780,630股股份、向上海映雪昼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150,525股股份、向上海亚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发行1,260,210股股份、向广西红土铁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247,60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007,0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该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该按照有限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