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指南”)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通过内
部 OA 办公系统发布了《2021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将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4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职工可通过电子邮件向监事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 1250 名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
对象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担任的职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凭证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根据《管理办法》、《业务指南》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业务指南》及本次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