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邦电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35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数的20%,即400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股数的80%,即1,600 万股。
3、本次网下配售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光大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 年6 月12 日(T-6 日)至2007 年 6 月15 日(T-3 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深圳或上海参加现场推介会。
5、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
网下发行时间:2007 年6 月19 日(T-1 日)9:00~17:00 及2007 年6 月20 日(T 日)9:00~15:00;
网上发行时间:2007 年6 月20 日(T 日)9:30~11:30、13:00~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7、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 年 6 月15 日(T-3 日)下午17:00(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8、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 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7 年 6 月12 日(T-6 日)登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投资者也可以在光大证券网站(http:// www.ebscn.com)的 “机构客户” 》》 “投资银行” 》》 “招股意向书”栏目下下载招股意向书全文和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之附件的Word 文本(含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参与回执、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表和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申购表”)。招股意向书摘要刊登于2007 年6 月1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日 期 发 行 安 排
T-6 日注
2007年6月12日
(星期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当日开始初步询价及推介工作
T-5 日
2007年6月13日
(星期三 )
初步询价及推介工作
北京现场推介会
T-4 日
2007年6月14日
(星期四)
初步询价及推介工作
上海现场推介会
T-3 日
2007年6月15日
(星期五)
初步询价及推介工作
深圳现场推介会
推介活动截止时点为当日中午12:00
初步询价截止时点为当日下午17:00
T-2 日
2007年6月18日
(星期一)
初步询价结果分析,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07年6月19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行公(星期二) 告》,网下申购开始(9:00~17:00)
网上路演(下午)
T 日
2007年6月20日
(星期三)
网下申购截止日(9:0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交易时间)
T+1 日
2007年6月21日
(星期四)
网上申购资金冻结
网下配售验资,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T+2 日
2007年6月22日
(星期五)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验资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2007年6月25日
(星期一)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摇号抽签
T+4 日
2007年6月26日
(星期二)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多余款项退还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活动的具体安排
光大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第37 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 年6 月13 日(T-5 日)至2007 年6 月15 日(T-3 日)期间,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初步询价报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T-5 日
(2007年6月13日 星期三)
上午10:00-12:00 北京: 国宾酒店2楼黄浦I厅
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9号
T-4 日
(2007年6月14日 星期四)
上午10:00-12:00 上海: 东方滨江大酒店(国际会议中
心)5楼D+E厅
上海浦东滨江大道2727号
T-3 日
(2007年6月15日 星期五 )
上午10:00-12:00 深圳: 圣廷苑酒店 3楼仲夏厅
深圳华强北路4002号
三、其他重要事项
1、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2、为合理安排推介活动及有效发放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将参与回执( 参与回执见附件二)在2007 年6 月12 日下午17:00 之前传真给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3、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 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4、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7 年6 月19 日(T-1日)公告的《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中公布。
5、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 年6 月15 日(T-3 日)下午17:00(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四、光大证券相关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 熊 莹、赵胜利、杨铭、朱晓霞
询价表送达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7楼A-C座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邮政编码 200122
参与回执及询价表传真 021-50816909、50816913、50816915
联系及咨询电话 021-50818887转207、277 、295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之盖章页)
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2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之盖章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2日
附件1
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
询价对象编号: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保荐人(主承销商)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熊 莹、赵胜利、
杨 铭、朱晓霞
联系电话
021 - 50818887 转207 、
277 、295
接收询价表传真 021-50816909、50816913、50816915
二、询价对象基本情况
询价对象全称
通信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经办人传真 经办人电子信箱
三、询价对象报价信息
报价区间 价格上限(元)
提示:价格上限最高为
价格下限的120%
价格下限(元)
□申购 拟申购数量(万股):
*在报价区间的申购意向
□未确定 □不申购
报价依据(可另附页说明)对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评价(评分从高至低为5-1)
客观性评价 : □5 □4 □3 □2 □1
估值方法合理性评价: □5 □4 □3 □2 □1
总体评价 : □5 □4 □3 □2 □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签章:
填表日期: 2007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均为必填项。
2、“询价对象全称”一栏中填写的名称须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名称一致。
3、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询价。
4、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初步询价结果之前,请询价对象不要向第三方透露本表有关询价区间的信息。
5、本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6、本表须于2007 年6 月15 日(T-3 日)17:00 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光大证券,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7、“报价依据”一栏可另附专门说明。
8、为清晰起见,建议询价对象另行打印此表。询价对象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
9、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询价表无效。
附件2:
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参与回执
联系电话:021-50818887转207、277 、295
联系传真:021-50816909、50816913、5081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