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8-04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1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向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44,816,239股、向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57,125,624股、向福建省安溪荣德矿业有限公司发行21,383,135股、向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发行5,090,7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相关更新内容部分参见《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