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0-04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挂牌情况概述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67%股权(含江苏大通持有的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 74.9%股权),同时转让公司对江苏大通和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宝富”)的相关债权。上述股权及相关债权以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25,806.20
万元的价格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9 日-2020 年 10 月 19 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
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挂牌期满后,公司从杭州产权交易所获悉,至截止日无意向客户缴纳保证金及办理登记手续。据此,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重新挂牌转让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标的资产受让方及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二、本次(第二次)拟公开挂牌主要调整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方案并重新公开挂牌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拟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并将本次方案主要做如下调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1、挂牌价格
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从首次的不低于25,806.2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的江苏大通67%股份的权益价值为522.98万元、公司对江苏大通持有的到期债权作价为2,837.25万元、公司对南通宝富的到期债权作价为22,445.97万元),本次调整为不低于20,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的江苏大通67%股份的权益价值为522.98万元、公司对江苏大通持有的到期债权作价为2,837.25万元、公司对南通宝富的到期债权作价为16,639.77万元)。
2、付款安排
对自标的股权交割之日起的付款安排从原来的“协议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 806.20 万元、第一笔款项按约支付后 6 个月内支付 5000 万元、第二笔款项按约
支付后 6 个月内支付 5000 万元、第三笔款项按约支付后 6 个月内支付尾款”调整为
“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6500万元、第一笔款项按约支付后6个月内支付2000
万元、第二笔款项按约支付后 6 个月内支付 3000 万元、第三笔款项按约支付后 6 个
月内支付 2000 万元、第四笔款项按约支付后 6 个月内支付 3000 万元、第五笔款项
按约支付后 6 个月内支付尾款,但最迟不晚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
三、本次公开挂牌信息发布期限及后续事项
公司第二次公开挂牌信息发布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关于公开挂牌转让的具体信息可在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查询。如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公司将依据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确定的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与交易对方签署转让合同。
为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相关事宣(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开挂牌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交易成功与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