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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22 深市 佳电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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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电: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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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922 证券简称: *ST 佳电 公告编号: 2018-03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批准,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5 年、
2016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21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
理,证券简称由“佳电股份”变更为“ *ST 佳电”,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7 年度“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8,815.97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050.21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 7,176.75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55,407.99 万元。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且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 *ST 佳电”变更为“佳电股份”,证券代码仍为
000922,日涨跌幅限制由 5%恢复为 10%。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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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