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8-1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第二次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的方式发行。
2、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可配售股份。
3、本次配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获得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46次会议审核通过。4、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而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披露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务”、“公司”或“本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售股份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经审慎论证,厦门港务拟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规定,具备配股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配股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1.8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总股本531,000,000股为基数,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95,580,000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①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②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③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形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7、发行时间
公司将于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取代销方式。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
下项目:
(1)购置4艘拖轮,不超过1.40亿元,本次拖轮的购买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厦门港务将使用募集资金对其增资,由其具体实施。
(2)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3.80亿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若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1、本次发行证券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类型全部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2,433,845.30 841,060,150.57 594,903,575.4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应收票据 55,522,900.07 83,493,430.09 76,876,480.61
应收账款 782,482,815.57 826,009,809.50 720,380,951.36
预付款项 425,617,258.55 332,216,436.40 192,184,537.37
应收利息 - 133,653.34 19,457.92
其他应收款 36,923,359.46 49,784,383.86 112,553,557.62
存货 534,954,906.26 507,912,796.48 298,885,797.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151,185,747.74 155,448,800.00 172,000,000.00
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6,779,949.62 44,914,832.24 183,303,692.27
流动资产合计 2,435,900,782.57 2,840,974,292.48 2,351,108,050.0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1,355,503.29 41,355,503.29 41,355,503.29
长期应收款 - 111,711,011.01 226,846,351.50
长期股权投资 115,220,440.19 129,761,851.03 135,769,751.28
投资性房地产 226,241,029.41 235,473,523.58 216,824,386.28
固定资产 3,590,971,785.43 2,856,696,166.21 1,707,816,906.16
在建工程 504,445,188.42 256,573,776.65 1,177,927,939.52
无形资产 1,061,677,947.28 823,232,139.91 805,047,325.37
商誉 23,654,670.69 - -
长期待摊费用 19,939,364.74 21,532,607.53 28,839,646.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119,879.88 48,906,256.52 41,948,650.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9,551,676.99 23,935,511.56 5,002,562.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5,647,177,486.32 4,549,178,347.29 4,387,379,022.78
资产总计 8,083,078,268.89 7,39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