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7-82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20日,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袁伍妹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82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袁伍妹发行10,543,947股股份、向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发行54,542,14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局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