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1-5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10-11月期间,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暖集团”)和其母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能源”)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共计12家公司陆续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内容详见上述期间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盛京能源的《告知书》。《告知书》称,盛京能源、供暖集团、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沈阳时代金科置业有限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沈阳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温泉海乐园有限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等十二家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20)辽01破11-4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准许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延长至2021年10月22日。受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向法院提交了《关于申请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请示》。2021年10月22日,法院下发(2020)辽01破11-6号《民事裁定书》,本次《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准许盛京能源等十二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至2021年11月22日。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影响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