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沈阳房联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股股东定向增发换股公告
绪言: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向沈阳房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联股份”)个人股股东定向增发换股事宜已经双方于2000年2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0号文件批准。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向增发换股概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及面值:412.5万股,每股1元人民币;
3、发行方式及换股比例:采用定向增发换股方式,换股比例1.6:1;惠天热电向房联股份全体个人股股东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房联股份个人股股东按1.6:1的换股比例,以房联股票采取换股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惠天热电股票。
4、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日:惠天热电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后刊登股份变动公告之日起,满三年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具体上市事宜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换股办法:
1、换股时间:2000年4月10日至2000年4月14日(期内正常工作时间)
2、换股地点:沈阳市西顺城街131号沈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公司
咨询电话:024-24855772
联系人:薛辉
房联股份咨询电话:024-22522775
联系人:赵斌
惠天热电咨询电话:024-22928062
联系人:刘斌
3、办理方法:
(1)房联股份的个人股股东在换股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沈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签发的房联股份股权托管凭证及沈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证券帐户卡办理换股手续。如果委托他人代办,须出示有效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开设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的,可到沈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帐户卡。
(2)房联股份个人股股东换取的惠天热电人民币普通股数量限额为其在沈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托管的房联股票数量除以1.6,不足1股部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数量计算规则进行处理。
(3)对于在上述换股时间内仍未办理换股手续的,视其同意换股,其所持有的房联股票将折换成惠天热电股票,并登记在由沈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为其代开的深圳证券帐户上。其后,未及时办理换股手续的房联股份个人股股东可按本公告第二条第3款第(1)项所述的方法到沈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补办确认手续。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房联股份有限公司
二000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