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1年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2000年度配股说明书》,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就该配股说明书所载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本次配股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23420.4881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94716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二、配股价格:每股10.00元人民币。
三、股权登记日:2001年3月7日
四、除权基准日:2001年3月8日
五、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2001年3月9日至2001年3月22日(期内证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六、缴款地点及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上述认购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属各会员单位的证券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认购配股部分时,填写“惠天A1配股”(代码8692)买入单,每股价格10.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股比例(0.2947162)后取整。
(2)国家股股东、高管股股东、内部职工股股东在联合证券沈阳西顺城营业部(地址: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路131号)办理缴款手续。每股认购价格、数量限额与社会公众股相同。
七、获配股票的交易
1、社会公众股配股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完毕、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后,另行公告。
2、获配股票中国家股部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国务院就国有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前暂不上市流通。
3、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因定向增发而产生内部职工股配股部分暂不上市流通,待期满后与原个人股同时上市流通交易。
八、咨询: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24)22928062
注:1、原惠天热电内部职工股已于2000年1月27日上市流通转为社会公众股,本次配股按社会公众股缴款方式操作;2、上述内部职工股指2000年4月参与惠天热电定向增发的沈阳房联股份有限公司原个人股股东。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