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1998年5月18日召 开公司一九九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沈阳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沈证监发(1998)25号”文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上字(1998)74号”文批准,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有关事宜提示 如下:
一、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每股面值:1.00 元人民币。
三、配售比例:以本公司1997年1月发行社会公众股后总股本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8股。
(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10559.999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7878股。)
四、配股数量:本次共计配售4000万股。其中:向国家股配售2496万股,向内部职工股(未流通)配售504万股,向社会公众股(已流通)配售1000万股。
五、配股价格:每股8.20元人民币。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将于 近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 读。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