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证券代码:000651 公告编号:2007-4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格力电器”或“公司”)增发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6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614.60万元。
3、本次增发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4、本次发行价格为39.16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7年12月6日(T-2日)前一个交易日格力电器股票的均价。
5、本公告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只适用于网上发行,有关网下申购的具体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6、本次增发采取原A股股东全额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公司原A股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7年12月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A股数量以10:0.366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A股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2947.8006万股,占本次发行最高数量5000万股的58.96%。公司原A股股东放弃的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7、本次发行网上申购包括: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公司原A股股东额外申购部分和其他投资者申购,申购代码为“070651”,申购简称为“格力增发”。
8、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后剩余部分以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网上、网下发行数量的初始比例设为30%:7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9、除行使优先认购权外,机构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上或网下两种申购方式中的一种参与本次发行,如果机构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上和网下申购,则网下申购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10、网上申购日为2007年12月10日(T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发行结果将于2007年12月13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11、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7年12月6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
12、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格力电器、发行人、公司 指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指根据发行人2007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6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公
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指为本次增发之目的,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为主承销商,由具有承销资格的承销商组建的承
销团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登记公司登
原A股股东
记在册的格力电器之股东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
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
机构投资者 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
有效申购 定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
时缴付申购定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指发行人公司原A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
优先认购权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0.366的比例
优先认购本次增发的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2007年12月7日(T-1日)
指2007年12月10日(T日,该日为网上、网
申购日/T日
下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数量的上限为5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发行结果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披露。
3、募集资金额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614.60万元。
4、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5、网上发行对象
本次增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以及其他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6、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39.16元/股,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一个交易日格力电器股票的均价。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7年12月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0.366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以格力电器总股本80,541万股计算,最多可优先认购股份合计为2947.8006万股(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1股),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58.96%。
除去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30%:7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的配售比例,网下B类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自愿选择网上或网下申购中的一种方式(如果投资者同时参加网上和网下申购,则网下申购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申购)参与本次发行。
8、网上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
本次发行股票网上申购简称“格力增发”,申购代码“070651”。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
日 期 事 项 停牌时间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和网下发行公告、
上午9:30时—10:30
T-2(12月6日) 网上路演公告
时停牌,其后正常交易
T-1(12 7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月 日) 正常交易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日(申
T(12月10日) 全天停牌
购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时)
T+1(12 11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月 日) 全天停牌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行股数,
T+2(12 12
月 日)计算除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外的网上、网下 全天停牌
配售比例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
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 上午9:30时—10:30
T+3(12月13日)(到账截止时间为T+3日下午17:00时),网
时停牌,其后正常交易
上配售股票发售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