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编号:2012-0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A 股
网上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格力电器”或“公司”)
本次增发不超过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1]1500号文核准。本次增发发行数量不超过189,976,689股。
2、本次增发采取网上和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次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2年1月11日(T-2
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4、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
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珠海
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
2012年1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按照10: 0.3的比例行使
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84,536,662股,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
44.50%。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
公告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进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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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
6、公司原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进行申购,并行使
其优先认购权,网上申购简称“格力增发”,申购代码“070651”。
7、若公司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托管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其
优先认购权合并计算,应在其中一家证券营业部报价申购。
8、网上申购日为2012年1月13日(T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并于2012年1月18日(T+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上刊登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9、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发售与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售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股,上限为90,000,000股。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
售发行分类两类:A类申购为有效申购股数为1,500万股或以上,不超过9,000万
股且承诺锁定期为3个月的机构投资者的申购;B类申购为有效申购股数为50万股
或以上,且不超过9,000万股的申购。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后剩余的本次
发行的股票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售申购与网下A类申购及网下B类申购数量累计之和超过公司原股东行使优
先认购权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
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
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
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的配售比例, 网下B类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
一致。
10、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
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于2012年1月11日(T-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报》上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全文。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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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格力电器、发行人、公司 指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201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0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公司 2010 年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1 年 9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
超过 2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 时至 11:30 时,
指定时间 指
13:00 时至 15:00 时
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时收市时在中国
原股东 指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 A 股证券账户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允许申
机构投资者 指 购新股的境内法人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
有效申购 指
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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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定金或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发行人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
优先认购权 指 在册的持股数量以 10:0.3 的比例享有优先认购本
次发行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 2012 年 1 月 12 日(T-1 日)
2012 年 1 月 13 日(T 日,该日为网下、网上申购
网上申购日/T 日 指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的种类及数量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
元,数量不超过189,976,689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根据网上、网下的申购情况及发行人筹资的需要协商确定,并在申购结束后
的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最终发行数量的,余额部
分将由承销团包销。
2、网上发行对象
本次网上发行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12日(T-1日)下午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以及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7.16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2年1月11日(T-2日)
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5、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人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6,000万元。
6、网上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
本次发行股票网上申购简称为“格力增发”,申购代码为“07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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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12
年1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按照10: 0.3的比例行使优先
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84,536,662股,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44.50%。
公司原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进行申购,并行使优先认购
权。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规
定进行发售。
8、网上、网下配售比例
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
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
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
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
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的配售比例, 网下B类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
一致。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的相关内容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时间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
2012年1月11日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