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12-081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12 月 5 日以专人通
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 7 人,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蔡文杰、蒋晖、宋金球、华炜、李书锋和赫国胜、钱育新出席了会
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文杰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西国恒”)100%的股权以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110,000,000.00)的价格
转让给徐保根、徐标斌。该股权转让价格是依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2]第0097号《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
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该项股权后本公司不再持
有江西国恒股权。相关交易详情公司已于巨潮资讯网单独发布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提交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同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巨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巨翼投资”)100%的股权以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的价格转让给张
国华(身份证号:37082819850609XXXX;住所:山东省金乡县胡集镇张堂村中心
街二 10 巷 8 号),该股权转让价格是经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合同自国恒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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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张国华应于合同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向国恒铁路支付全部股
权转让款项,并办理股权转让事宜,转让该项股权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巨翼投资股
权。
表决结果:赞同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赞同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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