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天津宏峰 公告编号:2007-54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07 年11月29 日,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宇实业")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黄金大厦楼宇整体资产出售给震宇实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贰千柒佰玖拾贰万贰千柒佰元整万元(人民币¥2,792.27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拥有黄金大厦的产权。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的出让方,与震宇实业无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资产转让,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 年11 月30日召开的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均投赞成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产购买人情况介绍
资产购买人: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祥德路302号652室
法定代表人:田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号:3101092009360
税务登记证:沪地税 310109753157520
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机电设备、针纺织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橡胶制品、工艺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外发加工服装。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商务咨询(除经纪)(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 二00三年八月五日
主营业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股东为田杰(持股70%)、李江(持股30%)。
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是一家贸易经营现代化企业公司。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业务。
震宇实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等方面是分开的,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债权债务方面,截至本次公告日,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该公司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相关部门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08,304,450.65 105,335,260.79
负债总额 84,852,365.57 82,992,248.46
所有者权益 23,452,085.08 22,343,012.33
2007年1-6月 2006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53,572,998.13 93,627,862.03
主营业务利润 1,655,332.47 2,011,377.56
营业外收入(注) - -
净利润 1,109,072.75 1,347,622.97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指本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黄金大厦房产(包括账面资产与商誉等帐外无形资产), 该项资产上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和有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黄金大厦资产是1998年以30,928,490.28元(仅为黄金大厦资产)随同白英诺尔铅锌矿一同购入本公司,已使用 9年。现可以继续经营。是一座集餐饮、酒店、写字楼为一体的综合性楼宇, 黄金大厦座落于赤峰市中心的哈达街西段,是一座集商住、餐饮、娱乐、休闲、购物、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厦。大厦占地总面积1949.20平方米,建筑面积8289.52平方米,大厦地上12层,地下1层.1998年大厦严格按三星级宾馆要求进行了全面装修改造使其成了国家实行新的星级宾馆标准评定后验收合格的三星级宾馆.
黄金大厦设有宽带E网的高档客房,大中型视频会议室,不同风格的KTV包房及大中型餐室,黄金婚礼城、金屋芬兰浴、黄金旅行社、珠宝城,是集商住、餐饮、娱乐、休闲、购物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厦。
因我公司业务转型需要将其出售,回收资金用于生产建设。该项资产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磊评报字[2007]0012号)。
资产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磊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中磊审字[2007]012号《审计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6月30日。本次评估采用的基本方法是收益现价法。中磊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估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主要采用成本加和法对委估资产、负债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平市场价值做出了反映。截止评估基准日2007年6月30日,评估前的资产总额27,579,720.76元,评估后的资产总额27,922,700.00元,净增加342,979.24元,增加比例1.42%。本次交易以中磊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后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资产评估前后没有较大增值或减值。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本公司和震宇实业同意目标资产转让总价以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黄金大厦整体资产价值为准,即人民币贰千柒佰玖拾贰万贰千柒佰元整(¥2,792.27万元)。
(2)定价情况: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磊评报字[2007]001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包括的黄金大厦整体资产(包括账面资产与商誉等帐外无形资产)
(3)支付方式:震宇实业以人民币货币资金方式,向本公司支付收购价款。收购价款由震宇实业在资产过户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出售黄金大厦整体资产进行了认真地讨论,认为,由于本公司远离内蒙古赤峰市造成对黄金大厦管理不便,造成各方面成本较高。加之黄金大厦出租率较低。致使该资产的经营效益不能达到较高收益状态。本着调整业务结构和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公司出售相关资产,可以在有效体现资产价值、提高收益的同时,优化资源配置,对公司的资产配置和未来发展都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资产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贰千柒佰玖拾贰万贰千柒佰元(¥2792.27万元)。本次资产转让对本公司经营状况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预计可实现收益22万元人民币,无较大影响。
经核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次交易的受让方有能力支付相应的资产受让款,在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下,本公司收回该笔转让款有保障。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2、《资产转让协议》;
3、中磊评报字[2007]001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30日,评估前的资产总额27,579,720.76元,评估后的资产总额27,922,700.00元,净增加342,979.24元,增加比例1.42%。本次交易以中磊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后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资产评估前后没有较大增值或减值。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本公司和震宇实业同意目标资产转让总价以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黄金大厦整体资产价值为准,即人民币贰千柒佰玖拾贰万贰千柒佰元整(¥2,792.27万元)。
(2)定价情况: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磊评报字[2007]001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包括的黄金大厦整体资产(包括账面资产与商誉等帐外无形资产)
(3)支付方式:震宇实业以人民币货币资金方式,向本公司支付收购价款。收购价款由震宇实业在资产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