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银广夏A
股票代码:0557
公司名称: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
配股类型: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配股总额:898.8万股
每股配售价:4.30元
股权登记日:1995年10月10日
除权日:1995年10月11日
配股缴款时间:1995年10月13日-26日(期内券商营业日)。
主承销商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一、绪言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执行(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5年5月24日董事局通过了《关于1995年度配股方案的决议》,提交1995年5月25日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宁夏证券委员会宁证发[1995]01号文件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5]45号文复审通过,现向本公司全体个人股东配售股票。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局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刊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发行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
联系人:张世东 武文斌
电话:(0951)629547
(0755)3220847
3.主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振华路8号
联系人:张旭飞
电话:(0755)3361111-128
4.股份登记机构:
(1)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转
(2)宁夏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东街260号
联系人:王伟
电话:(0951)623803
5.律师事务所:深圳市信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人民南路国际贸易中心大厦四十三层
经办律师:郑伟鹤
电话:(0755)2200301
6.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爱华大厦十六层
注册会计师:刘金登 张存福
电话:(0755)3205420
三、配股方案
1.根据本公司1995年5月25日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配股以1994年底总股本7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鉴于本公司已于1995年7月4日实施了1994年度分红方案,且法人股东放弃配股权,此次仅向公众股东配售900万股,公众股每10股实际配售2.14股,本次实际配售股数为898.8万股。
2.配售新股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30元,共可募集资金3870万元人民币,扣除各项配股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配股资金3701.33万元人民币。
3.股权登记日:1995年10月10日
4.银广夏A停止托管和转托管时间:1995年10月9日-10月13日
5.除权日:1995年10月11日
6.此次配售的新股与公司现行普通股享有同等权益。
7.本公司法人股股东放弃配股权的承诺:
名称 持股数(股) % 放弃配股权数
(1)香港中昌国际有限公司 13412218 12.95 2874047
(2)宁夏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2609503 12.17 2702036
(3)美国金河实业有限公司 11816415 11.41 2532089
(4)深圳兴庆电子公司 10930183 10.55 2342182
(5)深圳广夏文化实业总公司 6610049 6.38 1416439
(6)宁夏计算机技术研究所 3925534 3.79 841185
(7)香港登宝山发展有限公司 1243900 1.2 266550
(8)深圳思特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477160 0.46 102248
(9)深圳市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95034 0.28 63221
(10)深圳广夏音像复录制作中心 140000 0.14 30000
(11)深圳广夏读书服务公司 140000 0.14 30000
8.配售前后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的变化:
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
尚未流通股份
法人持有股份 6159.9996 6159.9996
已流通股份
公众持有股份 4200.0004 898.8000 5098.8004
股份总数 10360.0000 898.8000 11258.8000
注:法人股东放弃认股权。
四、配股的认购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从1995年10月13日至10月26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认股缴款在托管券商处。
3.缴款办法: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1995年10月10日后),持有银广夏A的个人股东,可按10:2.14的比例获得广夏A股(代码为8557)。本次配股派发的广夏A权不上市交易,直接在各托管券商处记帐。在配股缴款期内,广夏A权持有人凭其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在其托管券商处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缴款,逾期未缴款者,视为放弃配股权。
4.逾期未获认购的配股权证由承销商包销认购。
五、配售股票的交易
1.凭广夏A权认购的配股开始交易日:1995年11月3日。如认购不获确认,认购者请到托管券商处查询,由托管证券商负责与登记公司办理查询手续。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可在深交所公布的零股交易时间买卖。
六、配股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次配股可募集资金人民币3701.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追加天津广夏保洁制品有限公司投资
天津广夏保洁制品有限公司系天津市人民政府以外经贸字[1994]0383文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于1994年3月成立。该公司研制的牙膏系采用当前国际上流行的透明和半透明膏体,并含有我国特有的中药成分,有利人体健康。外包装筒是采用无毒塑料制成的,有提升式和气压式等几十种规格,符合国际新潮流,是提高牙膏档次升级换代的产品。天津市北辰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北辰外经字[1994]第167号文批准,同意该项目扩大生产规模,追加投资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2250万元。项目当年建成后,可使当期产量翻一番,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2.新进广夏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项目
由本公司和日本新进商会合资经营的新进广夏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是软件开发、拷贝、包装、销售企业。现经宁夏银川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开发字[1994]099号文批准立项,生产规模:初期48万片/月,后期200万片/月;投资额10000万日元,投资比例3:7,本公司占投资额的30%,即3000万日元,约计人民币290万元。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本公司每年(后期)可直接获得500万元人民币,还可解决本公司所属广夏(银川)磁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广夏微型软盘有限公司3.5"软盘的销路问题。
3.广夏(银川)天然物产有限公司麻黄种植加工项目
广夏(银川)天然物产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宁夏水利综合技术经营开发公司合作经营的专门从事宁夏自然资源开发的企业。1995年4月注册成立。该公司计划进行的麻黄种植加工项目,不仅具有得天独厚的土地开发条件和种植条件,而且具有广阔的国际市场。该项目计划在宁夏选择适宜土地二万亩,本公司累计投资3000万元,分三年完成,首期投资1000万元,预计1997年可实现产值1995万元,税后利润1500万元。若三年内完成全部投资,1998年可实现产值4655,税后利润3491万元。从1999年起十年内,每年可实现产值6650万元,税后利润4987万元。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发行人此次配售股票时,除本说明书提供的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列风险因素:
1.生产经营风险:本次配股资金所投资的保洁制品和拷贝项目所采用的设备均属国际九十年代初水平,比较先进,但由于国内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因此将对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产生一定的影响。投资的麻黄种植加工项目,虽然盈利较高,但因麻黄的生产周期较长,将影响到前期利润。
2.行业风险:目前,本公司的主导产品虽在国内属新技术产品,但本公司主要产品MFD面临国内同行较为激烈的竞争,导致价格下降,进口材料成本加大,利润降低。
本公司生产的保洁制品属新产品,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都有待于提高,为此,对新产品要进行大量的广告宣传和不断改进生产技术,故产品成本提高也会削减利润。针对这种情况,本公司坚持以高质量保信誉,同时控制成本,使本公司以中国同类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以较高的价格销售。
3.市场风险:各种进口渠道会对本公司产品产生一定冲击。
4.政策风险:国家社会经济政策的变动将不可避免地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5.股市风险:我国股市处于发育阶段,不够成熟,股价变动将对股东产生一定的影响。
6.其他风险: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影响。
为了分散以上风险的影响,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对策:
1.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稳定产品质量和产量。
2.强化市场营销,及时捕捉市场信息,强化业已占领的市场,并积极开拓新的市场。
3.加强企业管理,争取管理上档次,向高科技、向企业管理要经济效益。
八、咨询办法
1.对本配股说明书有疑问者,请垂询本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和本次配股主承销商。
2.认购者凭配股权证在认缴配售股份的款项后,到托管证券商处打印股票存折。若未获确认,请在托管证券商处查询。
九、附录
1.股东大会关于配股的决议(摘要);
2.本公司1994年度财务报告刊登于1995年4月28日《证券时报》;
3.本公司于1995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宁夏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