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1-07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1 年 12 月 21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5:00 至 2011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5:00。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 278 号 4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五)主持人:董事欧辉生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431 人,代表股份 109,627,0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88,637,5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421 人,代表股份 20,989,5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同意 98,794,39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2%,反
对 8,212,565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弃权
2,620,138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 2011 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 98,793,69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2 %,
反对 10,494,119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弃权
339,28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同意 98,793,69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2 %,
反对 10,494,119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弃权
339,28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3)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同意 98,760,29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9%,
反对 10,494,119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弃权
372,68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配售对象
同意 99,052,39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
反对 10,494,119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弃权
80,588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发行方式
同意 99,052,39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
反对 10,494,119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弃权
80,588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发行时间
同意 99,052,39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
反对 10,494,119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弃权
80,588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承销方式
同意 98,793,69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2 %,
3
反对 10,494,119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弃权
339,28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同意 98,793,69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2 %,
反对 10,494,119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弃权
339,28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 99,052,39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
反对 10,494,119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弃权
80,588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 2011 年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1)收购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产权的项目
同意 12,744,978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8%,
反对 8,011,642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5%,弃权
2,427,242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关联股东珠
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珠海市冠华轻纺有
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收购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 71.63%股权及转让方对云浮新港
4
港务有限公司 35,226.63 万元的债权项目
同意 99,021,790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3%,
反对 8,644,153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弃权
1,961,15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向珠海富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8,799.85 万元
同意 99,188,213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8%,
反对 8,011,642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弃权
2,427,242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98,796,29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2%,
反对 8,527,465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弃权
2,303,338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
案
同意 98,793,694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2%,
反对 8,497,265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弃权
2,336,138 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5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陈坚;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
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
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1 年 12 月 2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