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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25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7-61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5年5月,公司拟购买李晓明先生控股的铁矿国际(蒙古)有限公司、明生有限公司、蒙古新拉勒高特铁矿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100%股权,与李晓明先生就股权合作事项签署了《意向合同书》,并支付了8000万美元的诚意金。(详细情况请参阅2015年5月12日刊发的《关于签署<意向合同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08,158,775股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368,136,773.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收购铁矿国际(蒙古)有限公司、明生有限公司、蒙古新拉勒高特铁矿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100%股权,偿还标的公司贷款,扩建采选矿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前期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2015年7月24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2015年8月4日收到《受理通知书》。2016年1月4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15230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年3月15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截至目前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以来,国家资本市场环境和再融资、并购重组政策以及国内外矿业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已届满,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决策,公司与项目合作方李晓明先生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项目合作方李晓明先生已出具确认函予以确认,并同意将8000万美元诚意金全额退还公司。盛杰(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出具声明函,继续为李晓明先生退还8000万美元诚意金提供无条件连带保证责任。

    四、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以来,国家资本市场环境和再融资、并购重组政策以及国内外矿业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已届满,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国家资本市场环境和再融资、并购重组政策以及国内外矿业市场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等综合因素做出,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