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 宜康 公告编号:2022-10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因其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未按规定披露持股变动信息,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3)。
近日,公司收到宜华集团、刘绍喜的《告知函》,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书面文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4 号】,主要内容为:对宜华集团共同操纵市场行为,责令依法处置非法持有的证券,罚款 225 万元。对直接负责人刘绍喜先生给予警告,罚款 60 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2、公司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规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