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研究讨论,在全面了解、查阅了深圳华强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信息”)、深圳华强联合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计算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报表后,我们认为:
本次交易以华强信息、华强计算机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确认华强信息10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01,965,967.30元(包括华强信息持有的华强计算机70%股权),华强计算机3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人民币6,605,793.95元,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掌握更多电子行业优质客户资源,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生明
姚家勇
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