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7年5月9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45号文批准。
二、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配售发行股份总量:2545.5665万股
配股价格:7.30元/股
配售比例:向深鸿基A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按10∶3的比例配售,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了本次配股。
2.配股认购方式:享有本次配股权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根据所持有的 股份按上述配股比例,在股票托管券商处认购。
3.本次配售发行股份没有转配问题。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