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B 公告编号: 2008-032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分别是张瑞理、程鹏、傅斌、李明俊、陈宝杰、罗涛、周成新、石卫红、季德钧。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以不低于评估值,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华通汽车实业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该事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华通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汽车)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为5402.8万元,华通公司主要经营酒店、物业租赁管理、餐饮、桑拿服务等业务。特力集团持有其30%的股权,另一方股东为深圳市平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根据华通汽车2008年11月份的财务报表,截止2008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计7,878万元,净资产2,531万元,至2008年11月该公司本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763万元,实现净利润-738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的其他相关后续工作将按相关程序规定进行。目前,公司正在寻求合适的受让方,并将对华通汽车进行评估,若公司确定了受让方及出售价格等事宜,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以上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